
汨罗融媒体讯(记者 夏凡)财政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发布《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》,明确自2022年7月1日起,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。
通知明确,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90元;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0元。 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20元;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90元;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60元。调整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,并按规定纳入年度财政预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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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编:游岚
来源:汨罗市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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